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对出租车的营运管理,以提高服务质量,充分满足乘客的需求,给乘客提供安全、舒适、快捷的乘车环境,为乘客承诺提供下列服务:
一、乘车环境良好,座椅整洁、舒适、车内无异味;
二、有车必供,不拒载、不绕道行驶、不甩客、安全准时将乘客送达目的地;
三、打表营运,按表收费,主动如实出具发票;
四、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讲粗话脏话;
五、尊老爱幼,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乘客;
六、为乘客提供失物查询查找服务。
在载客服务中,若发生下列现象之一,乘客可拒付车费:
一、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未给乘车发票;
二、未亮置驾驶员本人的从业资格证卡;
三、未经乘客同意搭乘他人;
四、未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或音响;
五、驾驶员吸烟;
六、驾驶员说脏话,向车外吐痰、抛物;
七、车辆中途发生故障或因道路交通事故不能继续行驶。
一、实行首问接待制,热情接待来公司办事的驾驶员,并引领到分管部门办理。
二、公司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若因失职导致驾驶员各类证照逾期办理、造成司机缺证经营受到处罚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公司收取任何款项均出具财务签章的正式收据。
四、协助出租车司机处理交通事故和组织施救,针对事故情况,及时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公司定点车辆保险、维修服务,如有厂家和经营单位返利均让利给驾驶员。出租车燃油补贴按政府部门核定的金额,直接将款项打入驾驶员的账户。
六、驾驶员在经营活动中引发的民事案件,可得到公司的法律援助。
七、出租汽车司机见义勇为,除政府奖励外,公司另给200-1000元的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