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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荆门城区公交空调车票价的通知
     日期:2013-09-13     点击量: 13196  

荆门市物价局文件

荆价发[2013]46号

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荆门城区公交空调车票价的请示》收悉。经成本监察和价格听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荆门城区公交空调车票价通知如下:
1、票价。现有公交空调车(分布在3路、8路、12路、21路、29路、36路)在气温≥28℃或者≤10℃时,必须开放空调。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1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票价为每人次2元。其他时间一律按同线路普通车现行票价执行。
2、优惠政策。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公交老年卡、盲人和下肢残疾人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持公交爱心卡、现役军人持本人有效军人身份证件、革命残疾军人持本人革命军人残疾证件、1.2米以下儿童一律免费乘坐公交空调车,市民持普通公交IC卡乘坐公交空调车按80%收费。
3、执行时间。公交空调车票价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4、车辆比例。各线路公交普通车占线路营运车辆一定的比例,让乘客有选择的余地。
5、今后其它线路新增公交空调车,其票价报市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荆门市物价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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